摘要

近日,中国首部针对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和L4级高度自动驾驶的强制性国家标准《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》(GB44721-2026)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发布,将于2027年7月1日起施行。该标准由工信部归口、中汽中心牵头制定,适用于搭载L3级、L4级系统的M类(载客)和N类(载货)车辆,不包括自动泊车系统和L0到L2级辅助驾驶。 标准明确,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不得生产、销售。在使用安全方面,要求自动驾驶系统安全水平至少达到合格且专注驾驶人的水平,不得对用户及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不合…

近日,中国首部针对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和L4级高度自动驾驶的强制性国家标准《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》(GB44721-2026)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发布,将于2027年7月1日起施行。该标准由工信部归口、中汽中心牵头制定,适用于搭载L3级、L4级系统的M类(载客)和N类(载货)车辆,不包括自动泊车系统和L0到L2级辅助驾驶。 标准明确,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不得生产、销售。在使用安全方面,要求自动驾驶系统安全水平至少达到合格且专注驾驶人的水平,不得对用户及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不合理安全风险。L3级系统必须配备驾驶人接管能力监测功能,明确“驾驶员接管”与车企责任的边界。系统正常运行时发生事故,车企承担主要责任,但需证明系统未出现失效;驾驶员拒绝接管或违规操作时,责任回归用户方。 新国标还引入SafetyCase安全档案管理机制,要求车企为所有搭载L3、L4级系统的量产车型搭建完整且结构化的安全档案。车企在整车量产前,必须完成封闭场地与实路的预期功能验证,不允许用量产车主当众测样本来反哺模型。完整的验证到交付周期估计需要一年时间,资金投入可能超过亿元,对小型车企构成挑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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